河北省大厂县域内信号灯、电子监控运行维护项目招标

大厂县域内信号灯、电子监控运行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ZCG-[2023]35号

项目名称:大厂县域内信号灯、电子监控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3,820,610.4

最高限价(如有):3,820,610.4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评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

3.方式:其它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06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内西门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4.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大厂县城北辰西街107号

联系方式:0316-8839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众通(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安南路25号

联系方式:0316-892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316-892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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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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