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现场联合作战关键应急通信装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现场联合作战关键应急通信装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3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0730
项目名称: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现场联合作战关键应急通信装备采购
包号:第01包
预算金额:240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语音自组网基站3台,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包号:第02包
预算金额:477000.00元
最高限价:477000.00元
采购需求:图像自组网基站2台,手持式自组网单兵图传(含3个摄像机)3台,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包号:第03包
预算金额:98400.00元
最高限价:98400.00元
采购需求:嵌入式高清指挥视频终端1台,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包号:第04包
预算金额:1094400.00元
最高限价:1094400.00元
采购需求:生命体征监测装置48台,综合定位单兵终端48台,综合定位信标32台,内攻登记装置8台,综合定位平板终端8台,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30日前供货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23日 至 2023年05月29日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06月13日 13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唱标,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号
联系方式: 0415-289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 0415-3880888
邮箱地址: DDHSzbdl@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3718000004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丽
电 话: 0415-388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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