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略阳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雪亮工程)一期项目(三次)招标

略阳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雪亮工程)一期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H-2023-DL003.4B2

项目名称:略阳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雪亮工程)一期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全、检查、报警、后台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9,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16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1(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19,160,000.00

最高限价(元):19,1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全、检查、报警、后台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全、检查、报警、后台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1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合同包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系统集成或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或机电安装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2022年6月至今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证明。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标段/包投标。

(3)本采购标段/包不接受本项目其他标段/包已中标单位及存在关联、关系企业的投标。

(4)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采购标段/包投标。分支机构投标须有法人资格总公司授权,其财务状况、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等由主管单位或总公司代缴(代管)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2.途径: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6月1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

3.开标地点: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需委派本单位自有人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2022年任意月份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单位根据服务实施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分年分期支付,合同价款不计息。

4.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公安局

地址:略阳县狮凤路中段

联系方式:18991609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元策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英郦庄园小区C-2号楼1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0916-536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元策慧经办

电话:0916-536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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