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JDH-ZC-202305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JDH-ZC-2023050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国信腾远院内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DH-ZC-20230503
项目名称: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万元
最高限价:19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60 160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系统开发,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第2包 8 8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软件测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第3包 11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等保测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第4包 11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密码测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之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试运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二包:自本项目成交结果生效之日起至“应急防汛指挥调度系统(联动处置模块)”建设项目合同双方完成全部合同规定的任务为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三包:自本项目成交结果生效之日起至“应急防汛指挥调度系统(联动处置模块)项目”建设项目合同双方完成全部合同规定的任务为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四包:自合同签订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密码测评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第二包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第三包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等级保护测评供应商应提供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第四包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应为被纳入《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国家密码管理局第42号公告)中的机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2日2023年06月08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国信腾远院内
方式:现场领取,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国信国际院内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国信国际院内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国信国际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58号
联系方式:13512069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国信国际院内
联系方式:18322757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斌
电 话:18322757001

天津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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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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