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新一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金坛区新一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2023  06  28  09  30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坛政采公[ 2023 ] 0011 

2.项目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新一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 720 万元

4.采购项目分包情况(01包、02包):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金坛区新一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1

709.5

为进一步加快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安全防范水平,2023年实施金坛区新一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对全区城区的居民住宅小区重点加强智能感知技防设备升级补盲建设,以及对全区部分交通治理关键节点加强电子警察部署升级,实施“新一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02

金坛区新一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1

10.5

提供设备材料采购阶段监理,项目实施阶段监理,项目建设完成后试运行阶段的监理,项目验收阶段监理及项目资料移交阶段监理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

分包0 1 :合同签订后 100 天,项目质保期为五年;

分包0 2 :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金坛区新一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审计结束之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01: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是。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完成本项目信号和数据传输必需的通信线路资源以及范围内铺设必要的光缆和线路的许可和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其法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分包02: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þ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监理单位须具有相关信息化监理经验,提供近两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类似信息化监理案例合同及合同期内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 )拟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并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06  12  18  00  (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网址: http://czj.jscz.org.cn/cgzx/login ),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

3.售价: 0 元。

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06  28  09  3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2. 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无需到现场提交, 请供应商  开标 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 网址: http://czj.jscz.org.cn/cgzx/login  等待开标 ,供应商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系统语音提示允许 解密后,供应商 6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交易 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 相关操作手册 , 办理 CA 认证证书 、进行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0519-85588120

1.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 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国信 CA 证书办理指南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因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未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注册

供应商登录 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下载中心”-“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 ”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1.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 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下载中心”-“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客户端下载 ”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1.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 登录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必须通过“ 常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 ”制作并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1.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1.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1.8注意事项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2)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 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 ),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2.关于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

2.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2.2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2.3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19-68089602

地址: 州市金坛区华阳路 999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 168  金坛区市民中心 C  4  0403  4  

邮箱: 645245549@qq.com

项目经办人:  女士 联系电话: 0519  829003 18

项目负责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519  829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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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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