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滨海新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TBEC-376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BEC-3761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518.0万元
最高限价:51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518 | 518 | 其他服务 | 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完成滨海新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信息化平台项目相关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初步设计、全过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前期咨询(可研编制)、信息化系统测评(含系统测评、等保测评、密码测评)、专项方案论证及专家评审、档案咨询等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并通过验收。 |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全部交付甲方之日止。暂定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半(服务期若需顺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附件14,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资质均需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2)投标须由联合体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联合体主办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联合体主办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3)联合体资质的认定,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不同专业工作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的,应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同一专业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其最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 (5)组建联合体的应附联合体协议书,但因参与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与招标人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履行,但不免除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到 2023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方式: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如因投标人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和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现场领购。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4.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东道1060号
联系方式:65306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联系方式:022-2489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盖博群
电 话:022-2489366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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