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LED拼接显示屏采购项目询价延期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GJT-2023-C-1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LED拼接显示屏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延期原因:第二期询价公告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项目概况

某单位LED拼接显示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LED拼接显示屏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GJT-2023-C-1007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安装室内全彩色LED显示屏,壁挂式1套,预算金额为4万元,具体详见询价文件及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所有设备到货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询价文件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参照军队有关规定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或“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供应商参加;(供应商需提供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应为招标货物的原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不接受OEM 产品投标;(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B:投标截止日前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2023年投标截止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纳税零申报供应商须提供网络申报截图或是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复印件;(5)投标截止日前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

(三)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军队有关的保密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0日,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

方式:供应商需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前台)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jtzblst001@163.com 邮箱,并致电前台电话022-66595088领取文件

售价:100元(人民币)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6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与并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和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按照获取询价文件时间至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询价文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为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天津市河西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李淑婷 022-25855230

联系方式:李淑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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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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