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豫政采字JS[2023]10号
项目名称:新105国道吉水路段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80,000.00元
最高限价:2,620,498.25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吉购2023F000895852
采购条目名称:关于新105国道吉水路段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采购
数量:1
单位:批
采购预算(人民币):2,980,000.00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任意一年(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其成立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查验);
8.本项目特定资格:无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依据吉财购〔2023〕16号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由银行审核发放“政采贷”,解决供应商流动资金不足困难。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17日08:00至2023年06月30日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0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吉安市吉水县再兴路6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系统缴纳方式或电子保函形式。
4.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CA及签章办理流程”。
5.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的方式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如投标人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的则按流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人在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5)投标人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9)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根据赣公管办〔2020〕2号文,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分主场和副场,项目开标地的评标现场为主场,项目开标地以外的其他评标现场为副场,原则上副场应跨设区市设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吉水县城
联系方式:13707966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水县春雨东路B23栋20-21号
联系方式:17707969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70796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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