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HZBCG-2023-058#
项目名称:广丰区一二三期“雪亮工程”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2,353,01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饶购2023B000909553
采购条目名称:广丰区一二三期“雪亮工程”运维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采购预算(人民币):13,000,000.00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可以从分公司账户转入。投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若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04日00:00至2023年08月10日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3.方式:网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报名不成功。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以上票据有备注项的注明项目名称)。采用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出账,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转账需以到账为准。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任选一家银行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生成备注:
(1)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中本单位的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资格以网上交易系统认定的为准;
(4)为推进不见面开标,鼓励投标人采用转账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但并不限制任何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2.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电子标书。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日期前上传投标文件。凡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次项目采购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详细了解)。3.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询问并反馈我中心要及时关注“江西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三日前以书面形式询问我公司。
4.“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并在系统接收询标信息,“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和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裕丰大道36号
联系方式:19170306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凤凰大道环球商务中心8楼806室
联系方式:0793-8271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1917030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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