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慧技防建设监理服务项目(二次)(重发公告第1次)

海安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慧技防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21230069(ZB026)

项目名称:海安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慧技防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160万元

最高限价:15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  46 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9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14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

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投标人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安市公安局

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88号

联系人:吴振  

联系方式: 0513-88968909

2.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 0513-81819585 0513-81819589

项目开标人: 0513-81819589

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徐工 15240580971

丁工 18662609561

附件:1、招标文件

2、采购人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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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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