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三期(JDFZCGK2023090029)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二个标包,包一:对原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 升级版技防城 、320二期、 2017智能卡口行进升级,并对部分重点位置增加技防设施。包含:升级普通相机 352台,各类型全结构化相机 303台, 900W人车卡口 122台,出入口人脸抓拍单元 168台,球机 39台,高空球机 12台, 多眸结构化摄像机 4台,及相配的视频图片存储、服务器、软件授权、补光灯等,原有点位中相机 反向利旧安装。包二:原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天眼二期升级改造,升级普通相机 525台, 多眸结构化相机相机 350台,球机 25台,出入口人脸抓拍单元 20台,相配的视频图片存储、服务器、软件授权、补光灯,原有点位中 550路普通相机 反向利旧安装。提供 5年 维护维保服务,实现与现有扬州公安局、扬州公安局江都分局现有平台无缝对接,实现资源统一管理、应用整合共享。
本项目共分二个标包,按包一、包二的顺序开标、评标、定标。投标人可以 兼投但 不可兼中,即可参加本项目一个包或二个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如果在包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加包二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三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并于2023 年09月26日 09点 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DFZCGK2023090029
2.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三期
3.预算金额: 3355 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分包 1 最高限价1800万元,分包 2最高限价 1555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名。
8.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关于如何上传电子营业执照,详见操作手册)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可
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9 联合体协议(如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网络覆盖江都行政辖区内的通信运营商,非通信运营商必须提供保证本系统网络信号传输畅通的能力的材料(提供与运营商 签定 的合作协议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 商权利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 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3 年09月2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纬三路616号
联系人: 于力
联系方式: 0514-86060293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信息
地 址: 扬州市江都 区浦江东路 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 800米,席家花园对面)
联系人: 王婷婷
联系方式: 0514-80385712
八、 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 / 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九、其他
1. 本次采购采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 《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110/242e8af07f3f433b8dab4736d0b9ec98.shtml ) 参加投标活动。 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 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
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6.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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