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FZCGK2023090029
2.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三期
3.预算金额:33,550,000.00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分包1最高限价1800万元,分包2最高限价1555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关于如何上传电子营业执照,详见操作手册)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
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联合体协议(如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网络覆盖江都行政辖区内的通信运营商,非通信运营商必须提供保证本系统网络信号传输畅通的能力的材料(提供与运营商签定的合作协议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利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纬三路616号
联系人:于力
联系方式:0514-86060293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信息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方式:0514-80385712
八、
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九、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110/242e8af07f3f433b8dab4736d0b9ec98.shtml)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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