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后溪镇岩内村埔中央智慧社区安防系统项目招标

后溪镇岩内村埔中央智慧社区安防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1]FJJS[GK]2023003

项目名称:后溪镇岩内村埔中央智慧社区安防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64,676.00元

采购包1(后溪镇岩内村埔中央智慧社区安防系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764,67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764,676.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标的:后溪镇岩内村埔中央智慧社区安防系统项目

数量(单位):1(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后溪镇岩内村埔中央智慧社区安防系统项目

品目预算(元):3,764,676.00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⑦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2)①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其他商务要求)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②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09-11至2023-09-1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10-08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8(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当天,收标窗口详见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大厅信息屏显示内容。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招标第五章。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800号

联系方式:0592-6267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兑英路15号833室

联系方式:0592-6227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0592-622790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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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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