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机关档案数字化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机关档案数字化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公安局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FJGC[GK]2023012、福州市公安局机关档案数字化建设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公安局机关档案数字化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GC[GK]2023012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机关档案数字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78,999.10元

采购包1(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232,999.1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32,999.10元

投标保证金: 32,329.9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30200-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服务 1(项) 市局机关档案(包括室藏文书档案、专业及业务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等)的数字化加工及资料目录著录);数字化加工流程包括:档案数字化前处理、涉密文件抽取、扫描件准备、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档案目录著录、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和移交、档案装订、退卷归库等工作。 3,232,999.1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0日

采购包2(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4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4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4,4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16050000-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 1(项) 中标人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信息项目建设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要求,秉承“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完成采购人依据有关标准及项目需求确定的项目监理验收。对数字化加工公司报送的图像、文件标题目录数据和实体档案等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图像文件与档案原件排序的一致性、数据挂接的准确性、图像拼接的完整性、图像质量的清晰度、文件标题的准确性、实体档案的规范完整等。其中图像数据和纸质实体档案的检查以页为单位,照片实体档案的检查以张为单位,目录著录的检查以条为单位。 446,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是指①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②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采购包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自拟);(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6)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第(2)、(3)点的要求。;(7)投标人须自行承诺:①参与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与所在档案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②具备与档案数字化工作相适应的信息设备、技术力量和管理制度;③三年来未发生泄密事件和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等保密违法行为记录。(格式自拟);(8)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含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采购包2:

(1)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1、本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6)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第(2)、(3)点的要求。;(7)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含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13 至 2023-09-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CGXM-2023-350101-07840[2023]03351;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林锟/0591-83393306、83393307) 、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0591-8339330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联系方式:13706989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8339330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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