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县司法局“智慧矫正”建设项目招标

县司法局“智慧矫正”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LZC-[2023]-011

项目名称:县司法局“智慧矫正”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司法局“智慧矫正”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0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标的: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水平,需采购相关信息化设备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2,300,0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需要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司法局“智慧矫正”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司法局“智慧矫正”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网站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2.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3.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须知: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确认: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邮箱(1824539610@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进行投标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

(5)“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县司法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县红广路中段

联系方式:1520915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栋2单元1405室

联系方式:0915-888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工

电话:1820915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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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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