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财政数据监控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财政数据监控平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购买或通过邮件形式报名,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X2024011号

项目名称:财政数据监控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完工期

1

财政数据监控平台

 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安装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⑥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⑦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8日  至 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购买或通过邮件形式报名,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

方式:现场购买或通过邮件形式报名,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中路141号长安财政分局主楼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中路141号长安财政分局主楼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中路1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2室

联系方式:李小姐 0769-22331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69-2233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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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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