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4AT1340171005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化项目 澄清答疑 5
“合肥工业大学产学研综合楼智能化项目”(项目编号2024AFAAZ00233)澄清答疑如下:
1、问题: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中品牌评审,此部分占分值五分,此项评审是否可以取消,相应分值加到投标总体方案里,因为招标文件中已有参考品牌,在投标过程中已按照招标文件参考品牌的要求选取厂家,参考品牌均已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需在此部分设置评分内容。
答复: 智能化项目中设备品牌重要性比较高,招标文件的参考品牌不是强制性要求,仅作为参考,结合《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本项目品牌评审是对投标人所选产品品牌档次对参考品牌的响应情况、品牌美誉度、市场占有率、便利化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本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问题: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 (2)投标人业绩3)要求提供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是否可以提供有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很多项目的中标通知是只有中标通知书没有网站公示,因此认为提供盖章的中标通知书也可以满足相应要求?
答复: 可以。招标文件中资格和评分项中关于业绩材料“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调整为“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的中标通知书”。
3、问题: 本项目不单是设备供货还有安装等施工内容,针对企业资信认证为了满足本项目的高标准、高要求的施工应再加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已确保本项目在施工阶段可以高标准完成要求?
答复: 《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中企业资信、认证的评分项最多可要求3个证书,本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问题: 本项目在系统配置对招标文件要求和设计图纸符合性,对现行施工规范规定的符合性要求较高,在施工过程中会存在配合设计单位深化、优化图纸,因此应在评分内容里增加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以便选取更优秀的中标单位。
答复: 本项目主体是智能化专业,安防工程只是本项目中的一部分内容(占比约只有项目总额的10%);且“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相关资质,本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问题: 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项我司认为只要求提供优质工程奖才能得分,不足以全面的展示企业实力,应增加近五年获得《中国安防优质工程商 100 强企业》,可以让更多的优秀企业在参加投标时能充分展示自身实力。
答复: 本项目主体是智能化专业,安防工程只是本项目中的一部分内容(占比约只有项目总额的10%);招标文件要求的奖项(国家级奖项“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奖项安徽省“黄山杯”奖或其他省份等同于安徽省“黄山杯”奖)均是行业内公认认可度较高的、国家级或省级的建筑行业最高级别奖项,本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3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5号开标室。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标人: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0551-6290176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
联系人:刘元军
电 话:0551-63735933
时间:2024年2月26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0551-62901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
联系方式:刘元军,0551-0551-63735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元军
电 话:0551-0551-6373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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