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 石家大院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CBCG-2024-01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石家大院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1-1-7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CG-2024-013
项目名称:石家大院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5423万元
最高限价:131.542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31.5423 |
131.5423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对石家大院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有效的自然 人身份证明,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 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部配置:(1)正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安全项目经理一名,提供供应商任命书; 注: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所配备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供应商应按照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二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 子证书无效。 5.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 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税务机关出具)或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部门出具)。 8.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0.供应商若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注: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1日 到 2024年03月28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1-1-701室
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1-1-7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1-1-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28号
联系方式:022-2793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成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1-1-701室
联系方式:022-83977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22-83977128
天津市成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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