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行政村发射站运维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1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76281-XM001
项目名称:行政村发射站运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24.871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分包号 |
分包项目名称 |
简要服务内容 |
1 |
行政村发射站运维采购项目 第一包:行政村发射站专业维护 |
系统运维是系统在运营阶段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综合工作,作为服务提供者,系统运维服务的重点是对用户自身能力的补充,从人员、技术、设备、流程四大要素为用户提供服务解决方案,协助用户方完成业务应用,保证系统设备正常运转,并接受委托方的管理,为用户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服务,运维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落实安全播出责任,作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一,投标人在运维期间,按照广电相关规范开展运维,如违规操作,需承担相关责任。 2.每季度采取抽检的方式,对设备进行一次巡检维护、专业检测和检修,每次巡检站点数不少于总站点数的25%,全年不得出现漏检台站;通过技术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消除安全播出隐患。 3.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设备故障进行维修、维护,及时修复故障,确保不影响正常播出。 4.运维期内额外配备30台发射机整机备件(不含正常维修备件)。30台符合广电标准的、全新的发射机,用于淘汰、更换现有30台老旧设备,国有资产性质不变。 5.由于新农村改造、机房装修等原因,原站点已不具备广播电视播出条件,需要移机、搬迁的,在日常维护单位提供的新台站工作条件具备后,负责完成后续播出系统设备的重新安装、指标调试等工作,直到站点恢复开通。 6.按招标方工作计划,每年负责组织1次技术授课培训、总结。培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负责系统整体技术支持,对系统性风险进行评估、预判,提出优化建议方案;协助采购人完成重大系统故障排查处理、系统调整、系统试验等,为系统安全播出提供整体技术保障。 8.运维考评指标(验收内容与要求):(1)安全播出:在运维服务期间,广电部门每次组织的安全播出考核或检查,结果将作为主要验收考核依据之一,要求全年无较大以上安全播出事故;(2)计划落实:上述2~7项工作内容,按完成的质量、数量、计划进度等定期向市局汇报,作为验收考核依据之二;(3)规范运维:按维护工作基本要求定期提供规范化服务文档,作为考核依据之三;(4)维护期满前一周内,市局负责组织合同验收。 |
2 |
行政村发射站运维采购项目 第二包:行政村发射站日常维护 |
各行政村发射站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主要包括: 1、落实安全播出责任,作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一,投标人在运维期间负责整个台站的安全播出,并承担相关责任。 2、负责台站安全看护、看管,消除防火、防盗、盗播等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台站设施、设备安全。建立资产台账,运维期间如果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丢失或人为严重损坏),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负责台站工作环境条件保障,如合格的场地、机房环境、供电、信源等,建立台站档案,为播出系统提供基础保障。 4、负责台站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机房、桅杆、接地、照明等,按照广电规范进行维护,确保台站满足系统播出要求。 5、负责台站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监听台站播出状态并详细记录,确保节目、频率、功率、覆盖效果等播出满足规范,一旦发现出现“误播”“盗播”、“干扰民航通信”等重大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派人到现场紧急处理,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落实重保期保障方案。 6、负责行政村发射站机房占用费、运行电费等年度相关费用支付,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支付进度。 7、由于新农村改造、机房装修等原因,原站点已不具备广播电视播出条件,需要移机、搬迁的,投标人负责协调新站点场地、机房、供电,旧站点设备拆卸、恢复原貌、设备运输(保证设备齐全、完好),以及新站点桅杆、接地网、信源重建等,待新站点工作环境条件具备后,交由专业维护单位安装播出设备并调试开通,在不超过责任区20个站点的情况下,所产生的相关迁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协助招标方处理本系统用户投诉事宜,如“12345市民热线”投诉等,限期处理回复,直到用户满意为止,维护政府公共服务形象。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6月27日-2025年6月26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3-26 至 2024-04-0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5层5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主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下载时间:同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证书驱动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5511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7)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要求,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8)本项目招标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 线上包括: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线下包括:投标截止前供应商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开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
3.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下载
BIECC-24ZB004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本级事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
联系方式:张老师,010-55565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
联系方式:关雪/包红月,010-82372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雪/包红月
电 话:010-8237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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