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侦检类第四批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侦检类第四批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宇正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华东万悦城2号写字楼22层2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Z2024ZB-SXXF-005

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侦检类第四批次)

预算金额:712.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2.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侦检类第四批次),共分为2个标包。

第1包: AED除颤仪214台;体外除颤仪9台;预算金额:557.50万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第2包: 激光测距仪351台;测温仪269台;电子气象仪26台;预算金额:154.80万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特别说明:以上采购部分品目因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需要投标人提供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样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基本资格要求:第1包、第2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后附);(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后附)。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本采购包标的相应类别)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本采购包标的相应类别)、医疗器械注册证。第2包:(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宇正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华东万悦城2号写字楼22层2208室)

方式:(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时间9:00—17:00(工作时间);获取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华东万悦城2号写字楼22层2208室。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线下。 (3)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yzzb88611613@163.com,并汇款至以下账户,公对公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及用途(标书费);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文件成功;售后不退。文件获取时间以公对公转账到账时间及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上述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视为文件获取失败。 收款单位:陕西宇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关支行 银行账号:102471229441 (4)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陕西宇正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华东万悦城2号写字楼22层2208室)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灞桥区东三环辅路香湖湾时代广场综合楼b座瑾程酒店(西安浐灞国际会展中心店)四层菊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⑦《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⑨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

联系方式:兀林旭、方维新 029-86167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宇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华东万悦城2号写字楼22层2208室

联系方式:029-88611613 029-82282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红、魏洁、刘聪

电 话:029-88611613、029-8228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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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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