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招标公告
L1 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L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 L1 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
二、招标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20-83154061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20-83154061
招标监管机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投诉电话: 020-83106786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广州地铁四号线30列L1型车开展电气系统维修(牵引系统、辅助系统、列车控制与诊断系统的升级替换;增加车载数据监测及传输等智能运维)以及车体表面维护。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对广州地铁四号线30列L1型车开展电气系统维修(牵引系统、辅助系统、列车控制与诊断系统的升级替换;增加车载数据监测及传输等智能运维)以及车体表面维护。
3 、招标控制价:171232014.51 元
五、项目地点: 广州市
项目时间: 2024年至2027年
六、资金来源: 经营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登记、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从 2024 年 3 月 31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23 时 59 分。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并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24 年 3 月 31 日
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结束日期: 2024 年 4 月 8 日
投标登记地点:城轨采购网
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itrus.com.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
如办理投标登记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担保 50 万元,投标担保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
1.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9时30分。
2.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28日,9时30分。
3.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2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 1 室。
4.开标时间:2024年4月28日,9时30分。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轨道交通车辆整车制造项目业绩,并提供轨道交通车辆整车采购合同复印件 (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 以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交货证明或业主评价等可以证明其合格完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1)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2)单独承包的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交货证明或业主评价等可以证明其合格完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项目业绩,只需提供经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复印件以及分包合同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交货证明或业主评价等可以证明其合格完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一)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自招标文件开始下载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的所需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 不得少于20天 。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城轨采购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监督。
十二、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电话:(020)8315439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31楼。
十四、本公告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
附件一: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5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6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7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8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9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0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12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14 |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5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6 |
北京源鸿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7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18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21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2 |
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
23 |
广州榕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24 |
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6 |
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7 |
深圳市嘉鑫隆钢结构有限公司 |
28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29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30 |
侯东利(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81100662) |
31 |
李建敏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480469) |
32 |
李海平(身份证:130421********3015) |
注:以公告时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L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适用于建设工程)
五、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保证提交的投标保函真实、有效。(适用于提交投标保函的情形)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九、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 、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 附件一: {附件1}
- 附件二: {附件2}
- 附件一: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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