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信息中心-天津市财政局信息化基础环境及安全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4-D-018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信息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财政信息中心-天津市财政局信息化基础环境及安全运行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30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4-D-0181
项目名称:天津市财政信息中心-天津市财政局信息化基础环境及安全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373.6万元
最高限价:373.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89 |
89 |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2包 |
否 |
11 |
11 |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3包 |
否 |
3.6 |
3.6 |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4包 |
否 |
19 |
19 |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5包 |
否 |
12 |
12 |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6包 |
否 |
16 |
16 |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7包 |
否 |
78 |
78 |
安全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8包 |
否 |
74 |
74 |
安全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9包 |
否 |
25 |
25 |
安全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10包 |
否 |
18 |
18 |
安全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11包 |
否 |
28 |
28 |
安全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核心设备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第二包:市局动力环境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三包:市局机房消防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 第四包:视频等专用设备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五包:综合网管及运维平台等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六包:财政业务纵向网备份线路维护,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2025年3月31日。 第七包:信息安全服务,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 第八包:信息安全防护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 第九包:密码测评,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 第十包: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第十一包:系统软件优化服务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2包:(一)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3包:(一)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4包:(一)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5包:(一)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6包:(一)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7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8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9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10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11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第三包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完成注册,磋商当日依据系统内(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jsp)查询信息为准; 注:如开标当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无法打开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提供投标人的注册信息截图,截图内容至少包括:“机构概况-基本信息-工商信息(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服务类型至少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为准; (二)根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九包投标人应为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定的密码评测机构,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2号)机构目录之内; (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到 2024年04月16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30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7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8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9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10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1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
联系方式:022-23303740-2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联系方式:022-24538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亚天、杨光、鲁志强
电 话:022-24538319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