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气象观测站恢复重建和气象业务能力提升工程-云微物理探测系统设备购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07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00082944-XM001
项目名称:北京气象观测站恢复重建和气象业务能力提升工程-云微物理探测系统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110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10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台/套)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机载测风雷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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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载测风激光雷达面向人工影响天气以及气象探测科学研究需要,针对飞机平台进行适配性改装设计,实现飞行航线下风场信息的精细化立体探测,满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及科学研究对风场的探测需求,为任务使用提供科学定量数据。 |
机载双波长颗粒物激光雷达 (核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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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载双波长颗粒物激光雷达面向人工影响天气以及气象探测科学研究需要,针对飞机平台进行适配性改装设计,实现飞行航线下气溶胶-云信息的三维精细化探测,满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及科学研究对气溶胶、云的探测需求,为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保障、科学研究等任务提供科学定量数据。 |
全天空成像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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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用于气象观测 内嵌电脑主机;多像元成像技术;红外成像(180°)和可见光成像(200°);免维护嵌入式镜头积灰监测与预警。 |
C波段连续波测云雷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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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频连续波(FMCW)体制;工作频率5530MHz; 探测方式;固定垂直指向探测; 探测对象: 云、降水等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10个月内完成全部标的货物的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无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15 至 2024-04-2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07 13:30(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以大屏幕显示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9)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
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采购文件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坚持放管并重,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方式招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气象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
联系方式:崔老师,010-68400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209B
联系方式:吴菲、王锐,010619541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菲、王锐
电 话:0106195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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