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设备代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CQC2400FC0401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设备代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9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QC2400FC04013
项目名称: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设备代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元) |
1 |
数字微波传输设备和网络设备代维服务 |
1(项) |
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
350,000.00 |
2 |
视音频传输设备代维服务 |
1(项) |
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
25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方式: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如需邮寄,请咨询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3576900,售后不退。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9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对采购包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分2个采购包,可兼投兼中。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
地址:广州市文德北路146号五楼
联系方式:020-83490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20-83576900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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