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融媒体中心 红桥区新闻节目制作运维及新媒体视频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L2024-A-03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7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红桥区融媒体中心
项目概况
红桥区新闻节目制作运维及新媒体视频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友谊南路36号洛卡金融广场A座804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8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2024-A-036
项目名称:红桥区新闻节目制作运维及新媒体视频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8172万元
最高限价:290.817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290.8172 |
290.8172 |
新闻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到 2024年06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友谊南路36号洛卡金融广场A座804
方式:线上获取:将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文件付款凭证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jinlinjsgczx@126.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获取文件,邮件格式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号码:4413 5010 0100 0402 19,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线下获取:携带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友谊南路36号洛卡金融广场A座804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16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友谊南路36号洛卡金融广场A座8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 红桥区勤俭道201号
联系方式:022-63015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友谊南路36号洛卡金融广场A座804
联系方式:15522516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莉萍、马德新
电 话:1552251605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
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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