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1268.0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4275.82 (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维修改造区域包括顺义区边河路57号院一区4号楼、5幢、6号楼、7号楼7-1、7-2、7-3、8幢8-1、8-2、8-3、8-4及9号楼、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共计11268.01平方米,招标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屋面工程、智能系统工程等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工程落实中小企业政策,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上文所指预留份额,即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本项目施工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仅当申请人自身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允许不进行合同分包,否则投标无效。申请人须承诺按上述要求预留份额。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无
5. 资格预审方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
联 系 人:丁瑞芹 | 联 系 人:柏旭、李炳勋、刘姗姗、陈俊 |
电话:010-83354736 | 电话:19530101644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baixu@sstc20.com |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转载请注明出处。若需了解详细的安防行业方案,或有其它建议反馈,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