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公安局2021年治安监控设备招标

宁海县公安局2021年治安监控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安防在线 www.anfang.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ZFCG-Z2021027

项目名称:宁海县公安局2021年治安监控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640578

最高限价(元):564057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海县公安局2021年治安监控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64057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800万结构化双舱一体机、双400W*球一体机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交付并放于采购人指定地点(含卸货、搬运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5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3)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1年11月16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邮寄公司推荐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签并退回。如想查询快递签收情况,请告知快递单号(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501室,收件人:高凤,联系电话:0574-65131832,快递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4)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1年11月16日9点3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11月16日9点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两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指定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箱(nhztbgf@163.com)进行收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公安局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超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347071

质疑联系人:童春健

质疑联系方式:13586908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

传  真:0574-65131831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131832

质疑联系人:夏冬青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1318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0574-65265612

联系人 :王欢永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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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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