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环街道平安乡镇监控硬件设备及监控系统集成购置项目招标

惠环街道平安乡镇监控硬件设备及监控系统集成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惠州市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10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2 月 0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安防在线 www.anfang.cn】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01-2-202012-ZK033-0120

项目名称:惠环街道平安乡镇监控硬件设备及监控系统集成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770,981.50

最高限价(如有):1770981.5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环街道平安乡镇监控硬件设备及监控系统集成购置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1

名称:惠环街道平安乡镇监控硬件设备及监控系统集成购置项目

单位:批

数量:1

备注:

①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②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③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④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⑤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分公司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10号,惠州市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2 月 0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10号,惠州市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惠州市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纸质资料一式两份、电子扫描件一份(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6、提供开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办事处

地址:惠州市仲恺大道惠环段222号

联系方式:0752-2618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0层06号

联系方式:0752-5975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2-597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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