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第一期至第五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受周宁县公安局委托,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25]HF[GK]2020020、周宁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第一期至第五期升级改造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安防在线 www.anfang.cn】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5]HF[GK]2020020

项目名称:周宁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第一期至第五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95878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6872179元

投标保证金:137443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C020299-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标的:周宁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第一期至第五期改造建设

数量(单位):1(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详见参数

品目预算(元):6872179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负责至所检测项目运维期结束之日止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68722元

投标保证金:137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2-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C0204-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标的:周宁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第一期至第五期改造建设的监理服务

数量(单位):1(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详见参数

品目预算(元):68722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负责至所检测项目运维期结束之日止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54977元

投标保证金:109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3-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C0205-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采购标的:周宁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第一期至第五期改造建设的检测服务

数量(单位):1(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详见参数

品目预算(元):54977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负责至所检测项目运维期结束之日止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光纤网络覆盖能力的证明材料;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2)明细: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 描述: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包3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8)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1-07 15:50至2021-01-22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1-28 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周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公安局

地 址: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66号

联系方式:0593-5634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联系方式:0593-2822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

电   话:0593-282231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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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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