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视频监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视频监控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安防在线 www.anfang.cn】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4-202012-100983-0190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视频监控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视频监控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视频监控改造项目

数量:1项

最高限价:人民币270万元

本次项目将对本院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一套全新的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和新建的视频监控系统,采用数字IP高清监控的方式。系统需要满足“看、存、控、管”四方面的基本需求。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1)交货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属性:货物;

(4)品目类别: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投标人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资质证书(如在外省获得省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资质证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备案的证明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 月 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领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领购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领购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

电话:020-37860612/37860613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860612/37860613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领购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

联系方式:020-62935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田

电话:020-378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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