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招标

清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安防在线 www.anfang.cn】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03-060100-0002

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预算金额:50,976,940

最高限价(如有):5097694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清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二次)

采购数量:1批

备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硬件设备部分:人民币贰仟叁佰壹拾叁万叁仟零肆拾元整(¥23,133,040.00)。软件及其它服务部分:人民币贰仟柒佰捌拾肆万叁仟玖佰元整(¥27,843,900.00);人民币伍仟零玖拾柒万陆仟玖佰肆拾元整(¥50,976,94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3提供2020年0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4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0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5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0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6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7供应商须依法取得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同级的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8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9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10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6日至2020年07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原件(已和招标文件打包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打印)。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编号以(项目编号:QYHXCG-2019042C1)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1号楼

联系方式:0763-3380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九号康乐花园A10幢二楼

联系方式:0763-3365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763-336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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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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