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镇视频监控系统和违停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招标

新郑市龙湖镇视频监控系统和违停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湖镇视频监控系统和违停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购-2019-322
  三、项目预算金额:9045763.04元
  最高限价:9045763.04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1、项目地点:新郑市龙湖镇境内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工期:9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违停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等。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9、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纳税与社保:①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银行扣款凭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②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或银行扣款凭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缴费凭证。
  5、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1月19日  至  2020年01月3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详见http://www.xzggzy.cn【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下载专区】-《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资料》)。CA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1月19日至2020年01月31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新郑市公安局
  地址:新郑市玉前路与溱水路交汇处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8638195055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五栋大楼E座1005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939988671
                                                                                                 发布人:翟胜南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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