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在线 www.anfang.cn】项目名称:忻城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采购
项目编号:LBXCZC2019-G3-00899-YL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洁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忻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共忻城县委政法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忻城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忻城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BXCZC2019-G3-00899-YLZB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忻城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为建设一个县级总平台、建设综治分平台、改扩建忻城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公安分平台)、新建忻城县社会资源外网平台、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共享平台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忻城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传输网络系统和相关配套设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陆拾万伍仟元整(¥5605000.00),具体内容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本项目允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授权其直属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线路及机房租用。如投标人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或具有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资质证的企业参与投标的,提供投标人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或具有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资质证的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非基础电信运营商或非具有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资质证的企业参与投标的,提供针对本项目签订的线路租用意向协议及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的自然人均可在广西来宾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网站http://zwfwdsjj.laibin.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元整(¥112000.00)(需足额按时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下银行任选一家)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时00分
投标地点: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来宾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网站http://zwfwdsjj.laibin.gov.cn/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中共忻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地址:忻城县芝州一路8号
联系人:莫珍莲;联系电话:0772-551806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二楼2-1号
联系人:张惠洁;联系电话:0772-4299199;传真:0772-429923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监督电话:0772-5517154。
十二、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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