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二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浔政采网申[2019]1491号)批准,现就南浔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服务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安防在线 www.anfang.cn】一、招标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9]-N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数量:

南浔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二期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浙江省湖州市范围内具备通过光纤网络传输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的能力。

六、依法获取招标时间、方式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19年9月20日-2019年9月27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依法获取招标方式及地点:现场领售、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7楼706室【中屹集团大厦】)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注:采购公告中附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仅供阅览使用,具体以现场领售时提供的招标文件为准。现场领售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未按要求获取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七、投诉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向采购代理机购一次性提出。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5、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

6、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QQ邮箱。

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及原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及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10月10日上午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详见二楼大厅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0月10日上午09: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视同放弃监督开标的权利)。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邢斌斌

电话:15268256787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晓云

联系电话:0572-2606711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电话:0572-302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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