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要以中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为依据。组织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目标要以国家”九五”和2010年远景目标为依托,确保区域环境目标的实施,实现总量控制。
②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要与全过程污染控制,清洁生产及组织管理相结合。环境管理是组织管理的一部分,因此环境管理必须贯穿在组织管理之中,组织应把全过程控制污染、清洁生产,作为组织的环境方针、目标纳入环境管理体系之中,促进组织节能、降耗、减污。在组织管理过程中体现防治污染。
③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要与现行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相结合,要把有关制度的基本要求纳入环境管理体系之中。审核认证前,把是否遵守中国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组织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审核认证中,把是否贯彻了环境管理制度作为审核内容之一。从而使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更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
④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能分别开展相应工作。
⑤要加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人员和咨询人员的培训,提高环境管理体系咨询,审核认证工作的质量,为改善中国环境管理状况,获得国际认可创造条件。
⑥加强对认证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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