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701-2007《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由公安部发布,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等组织起草,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GA701-2007《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了指纹防盗锁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和检验指纹防盗锁的技术依据。适用于以指纹作为输入信号,识别、处理其相关信息,以电动方式控制机械锁定结构启、闭的具有一定防破坏能力的锁。
标准简介:
1.该标准按照产品技术指示等级将产品分为A、B两级(A级高),在锁舌(栓)强度、锁扣盒(板)强度、执手扭矩、气候环境要求等技术要求上进行区别,防技术开启时间和密钥量要求只要求达到GA/T73-1994中的A级要求。不同级别产品适用不同技术要求,方便厂家和用户对产品的定位。
2.该标准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贮存四个部分:
1)技术要求部分包括灵活性、尺寸和外观质量,强度、功能、性能、电源,环境适应性要求,电磁兼容性、安全性、稳定性要求各方面。
2)试验方法部分根据技术要求条款进行一一对应的描述,包括试验手段、使用工具、操作步骤等。
3)检验规则部分对按本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的检验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检验分类、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不合格品分类。
4)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部分对产品的标志、铭牌内容,包装盒附件,运输,贮存环境温度等进行了规定。
3.该标准中相对于GA374来说,在防破坏报警功能基础上,增加了和指纹相关的功能,另外单独增加了指纹的性能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相当于GA374的抗干扰要求,强度要求的指标和GA374有所不同,其他基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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