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在准确把脉全区社会治安形势的基础上,以打击整治突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为突破口,通过开展“神剑”系列专项行动,以打开路,打防建并重,切实解决影响全区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实现了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2017年全区群众安全感为93.58%,今年上半年达96.12%。
猛药去疴,枪爆违法犯罪极大影响群众安全感
据统计,2015年1月至9月,广西公安机关共立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604起。枪爆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广西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全区危爆物品管理存在的漏洞。
“枪爆隐患不除,广西永无宁日,百姓永无宁日。”侦破2015年“9・30”案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对案件的发生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决定猛药治疴,采取铁腕手段,从打击和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入手,决定通过三年时间严打整治,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2015年10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在全区部署开展代号为“神剑1号”的危爆物品管理大整治暨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了声势浩大的“神剑”打击风暴的序幕。
在全区公安机关“神剑”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上,时任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胡焯坚定地表示:要集全警之力,以铁心硬手,用铁的手腕,下重拳向枪爆犯罪发起猛烈攻势,还人民群众宁静和谐的社会环境。
全警动员,全面围剿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了全区公安机关“神剑”系列专项行动指挥部。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厅的部署,迅速成立机构,落实措施,全警动员,全社会宣传发动。首先通过立体式宣传,使专项行动深入人心,同时,采取强力措施,全面收缴社会面的非法枪爆物品。2015年10月至2016年底,全区缴获一批各类枪支子弹。
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加大案件侦破力度,严厉打击枪爆犯罪。全区公安机关加强对枪爆案件线索的摸排,对近年来未破的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对所有涉枪涉爆案件做到源头不查清不放过。对现行的涉枪涉爆案件坚持闻枪必动、枪案必查、枪案必破。公安厅对枪爆案件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各市公安局长总负责,分管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破获了一批影响大的涉枪犯罪案件。至2016年底,全区共破获涉枪涉爆案件6082起,同比上升300%,捣毁涉枪涉爆窝点157个,打掉涉枪涉爆团伙238个,抓获涉枪涉爆犯罪嫌疑人7076名,同比上升900%。
另外,各级公安机关集中力量开展对危爆物品管理行业和涉枪涉爆犯罪重点地区大整治,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区共排查涉爆单位1万余家、涉爆人员5万余名、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233家、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328家,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漏洞、违法违规行为的40家涉爆从业单位、151个爆破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约谈企业负责人。
自治区公安厅还将7个县、市(区)列为涉枪涉爆重点地区,实行挂牌整治,由厅领导率队蹲点督办。对未按期整改的,报请综治部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予以“一票否决”。经过整治,7个重点县、市(区)涉枪涉爆问题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没有再发生涉枪涉爆案件。
顺势而动,将“神剑”专项行动引向“深水区”作业
通过开展“神剑1号”行动,广西公安机关把浮在面上的违法枪爆基本收缴干净,打掉了在面上活动的涉枪涉爆不法分子,但是涉枪涉爆案件仍时有发生。公安机关在行动中发现,部分涉枪涉爆案件往往与黑毒犯罪合流交织,更具社会危害性。为了将“神剑”行动引向深入,2016年3月,自治区公安厅又部署开展“神剑2号”专项行动,重点打击“3+X”类犯罪,“3”即重点打击非法枪爆、涉黑涉恶、“盗抢骗”等三类犯罪,“X”是指各地突出的区域性犯罪,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集中打击三类犯罪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严厉打击本地突出的地域性犯罪。
全区公安机关迅速响应,连续作战,利用公安信息技术手段,向非法枪爆、涉黑涉恶、“盗抢骗”等三类犯罪及各地突出的违法犯罪现象发起了猛烈攻势。2016年,全区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737个,同比上升39%,抓获团伙成员5835名,同比上升36%;破获“盗抢骗”案件3.7万余起、毒品犯罪案件7021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8862名,缴获毒品5.17吨。
针对涉黑涉恶团伙犯罪突出的特点,2017年2月,自治区公安厅又乘胜追击,部署开展“神剑・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用钉钉子精神,集全警之力,向黑恶势力发起了集中攻势。
今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乘势而为,按照中央和公安部部署,将扫黑除恶与打击整治突出犯罪现象有机结合,迅速组织开展以扫黑除恶、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禁毒严打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神剑3号”专项行动。厅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8次、全区公安机关会议4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专项斗争,要求强化线索摸排核查,明确各派出所长,刑侦、治安大队长是本辖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线索核查的第一责任人。针对一些地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抬头的情况,自治区公安厅先后4次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重拳打击村霸和农村宗族恶势力。
2016年以来,广西各级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43名,摧毁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黑组织;打掉涉恶类犯罪团伙4504个,抓获团伙成员2.7万名。全区社会治安形势不断趋好,群众安全感逐年提高。
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管控水平
针对枪爆案件暴露出的治安管理问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决定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全力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同时,建立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首先是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自治区公安厅于2016年4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着重对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涉爆单位治安检查、爆破作业现场监管、爆破作业信息化管理和责任追究等5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形成了制度。自治区公安厅会同国防科工办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导爆管雷管的通知》,规定全区停止使用电雷管,统一使用导爆管雷管、数码雷管等安全系数更高的起爆产品。
其次,建立爆破作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自治区公安厅从规范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寻求突破口,对民爆安全监管工作制定规范,探索信息化监管新模式,于2016年4月研发应用了广西爆破作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该平台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实现了公安机关对爆破作业现场全流程视频监控、爆破作业动态化管理、对雷管精细化管控、民爆物品运输环节动态跟踪、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预警的“五大核心功能”,解决了爆破作业现场和使用环节民爆物品容易流失的问题。至2016年年底,全区爆破作业实时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和视频上传率达100%,率先实现对爆破作业全流程信息化和可视化管控。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库三平台”信息化运行体系,即以全区民爆物品数据库为基础,实现了全国民爆信息系统、广西爆破作业安全监管平台、涉爆研判平台之间的无缝对接和应用贯通,极大地提升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信息化整体水平。
针对网络贩枪犯罪突出的情况,自治区公安厅2018年出台了《广西公安机关打击网络贩枪犯罪工作机制》,将打击重点网络贩枪工作与绩效挂钩,强化责任落实。截至今年10月,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共组织侦办重点网络贩枪案件27起,缴获各类枪支600支、子弹2万余发、炸药1800千克、雷管3万余枚。
为了强化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防范和打击,2017年1月,自治区公安厅下发了《广西办理涉枪涉爆案件工作机制》,明确了防范涉枪涉爆犯罪案件发生的措施和责任。此外,广西公安机关通过大胆探索,以大数据为基础,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实现了从网上异常行为来排查可疑人员,有效防范了个人极端、危害公共安全案事件的发生。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转载请注明出处。若需了解详细的安防行业方案,或有其它建议反馈,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