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协会专家委员会章程(一)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安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和《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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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中国安防协会专家委员会章程(一)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安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和《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为促进中国安全防范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安全防范行业内各方面专家的作用,经公安部主管部门和民政部批准,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以下简称中国安防协会)组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SPIA-CE。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是中国安防协会下属的分支机构,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民间社团,是全国性非赢利的顾问咨询性社团组织。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在业务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指导,在中国安防协会领导下,从事安全防范领域的业务技术咨询和顾问服务工作。专家委员会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为社会治安稳定服务”的宗旨和“面向社会、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公共安全防范事业健康发展”的方针。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是为了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科学发展而建立的全国统一授权和管理的专家平台,在指导思想上提倡服务意识、市场意识、法治意识和改革意识,通过开展多方面的专家服务工作,成为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专家服务机构。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六条 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规定,结合本行业发展的实际
,向公安部主管部门提出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行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建议;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政府决策中的顾问、参谋作用。

第七条 根据中国安防协会的安排和授权,代表中国安防协会制定本行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开展与本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理论课题和实践课题的研究;代表中国安防协会制定本行业的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本行业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第八条 接受公安部主管部门的委托,协助中国安防协会在行业内组织实施“人才战略、专利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协助业内相关技术机构,建立和完善本行业的技术标准体系、技术法规体系和合格评定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行业标准化、产品质量认证与检验、安防工程验收与评估等方面的顾问咨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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