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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四家单位今日召开通报会联合通告,“广州公法链”建成应用,即日起全市鉴定机构接入“广州公法链”实行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外存、取证服务和管理新模式。
“广州公法链”为全国首创,是广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国家区块链战略部署,积极探索司法业务区块链场景应用,充分发挥新技术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成果。司法鉴定意见书接入“广州公法链”对社会服务的首个项目,年上链检案量约10万件。公证、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法律文书上链也正在建设和规划中。
“广州公法链”全流程记录司法鉴定意见书文本上传、鉴定人身份识别、鉴定人签章、复核签发、电子鉴定意见书生成、以及委托人提取意见书与源文件哈希值比对查伪等步骤,确保电子鉴定意见书的原始性、真实性、可溯源性、防篡改性,维护司法鉴定的公正、权威。
在通报会现场,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三名鉴定人演示了利用手机“广州智慧鉴定”微信小程序签发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过程。
实际上这份真实开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也是第一份由“公法链”生成并且被提取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统一案号为“204401000512500229”,是来自广州市交警海珠大队的一份关于酒驾案件的司法鉴定委托,这份“法医毒物司法鉴定”在经由两位鉴定人签章后,第三位鉴定人进行了复核。这些过程都能够通过电脑和手机进行。随后系统自动通过短信将验证码等内容发送委托人,后者可以直接上线提取。来自海珠大队的曾警官现场通过手机收到的司法鉴定检案统一案号和查询校验码,在“广州公法链示证平台”即刻提取了这起酒驾案件的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观察到,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不仅有统一案号、查询校验码、防伪水印,还有CA机构颁发的唯一性数字证书。由于司法鉴意见书本身在平台有留存,随时可以查验且具有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可以追溯”的特性。在操作实践中,如司法鉴定意见书持有人对其真假有疑问的,可随时登录广州司法鉴定网或广州司法鉴定微信公众号上的“广州公法链示证平台”查询、下载,不能按规则查询到的即为虚假鉴定意见书,办案机关不予采信。区块链技术和电子签名规则有机结合的应用给司法鉴定意见书上了一把不可破解的安全锁。
“广州公法链实行区块链加密分布式存储等技术应用,全流程记录电子鉴定书的上传、签章、生成步骤,保障电子鉴定意见书的原始性、可溯源性。电子鉴定意见书必须由鉴定人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授权签发,且具有防伪水印和CA机构颁发的唯一性数字证书,可查询、可下载、不可篡改,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安全性更有保障。”广州司法局公法处姚自斌介绍说。
司法鉴定管理难一直是困扰司法机关和社会的老大难问题,“广州公法链”的应用并全面实行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较好解决和提升了司法鉴定多方面的管理和服务难题:
一是规范和监督鉴定人执业活动,手机即时刷脸签发司法鉴定意见书,破解了鉴定人不实际参与鉴定,提前签名带来的鉴定人负责制得不到落实、鉴定质量得不到保障、执业风险得不到管控问题。
二是纸质鉴定意见书查验不便,尤其是被篡改使用带来的严重司法不公和社会危害性问题,比如亲子鉴定意见书被篡改使用,拐卖儿童身份被合法化、犯罪行为被掩盖。
三是鉴定意见书领取或送达费时费力,特别是办案机关在办理时效性极强的“酒驾”、毒品鉴定时多次往返和长时间等候在鉴定机构占用大量警力的问题,据悉一年内广州市公安机关委托的“酒驾”鉴定数量在8000-1000件区间,而毒品鉴定则在3000-5000件区间。过去通常做法是由两名公安干警同时送样到鉴定机构委托鉴定,然后在鉴定机构原地等候签收鉴定意见书,也有的离开鉴定机构后再返回签领鉴定意见书,等候及往返时间平均在5个小时以上。实行电子鉴定意见书后,干警送样鉴定后即可离开鉴定机构,收到含有司法鉴定检案统一案号和查询校验码的手机短信后,即可查询、下载鉴定意见书,也可以将手机短信转给其他执法人员使用,相当于每次执法活动都节约了5个小时。
在全市鉴定结构接入“广州公法链”后,鉴定机构今后将不再主动送达纸质司法鉴定意见书,这同时也解决了互联网法院要求远程提取或提供电子证据的新业态需求,办案证据能够实现在公检法司等部门进行无缝、可靠、机制化流转。另一方面在取消纸质司法鉴定意见书后也达到节约资源并且环保的效果。不过,广州市司法局表示,在前期的适应阶段,委托人如果需要纸质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可以向鉴定结构提出,鉴定结构应该负责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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