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9月28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为保安服务行业市场化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给从事保安服务业的单位和拟入该行业的企业机遇和挑战。清华大学余凌云教授说:“《条例》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下的行政垄断,采取了市场化的运营模式来解决保安行业的问题,不再由公安机关垄断。其他机构通过合法渠道也可以申请建立保安公司,这对民众而言,增加了选择的机会”,必然打破本市目前基本上由保安服务公司等几家企业经营的局面。这意味着只要符合《条例》的有关条件,都可以申办保安服务公司,从事包括报警运营服务在内的保安服务业。但是,由于《条例》中涉及的报警运营服务的条款过于简单,需要公安机关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来细化和规范报警运营服务市场。
《条例》虽然开放了报警运营服务市场,但仍须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推动本市报警运营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报警运营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
一、需求不一与品种单一
我国东部沿海及其他经济发达城市,人均收入高。对防盗和人生安全有较高的要求,愿意付出这方面的服务费用,而贫困地区的财力有限。报警运营服务的发展必须考虑这方面的因素。另外,各种用户对报警服务的需求也是不一样的。我们现在的报警运营服务几乎全是防盗,防抢等报警服务。品种十分单一,没有可供选择的余地。必须根据社会的需求发展服务品种。例如,家庭的需要紧急求助,老人,学生,儿童,妇女,智障人等需要借助无线定位系统的监护。车辆需要移动监护。有些人需要对家中状况的图象和声音监控。有些家庭和企业需要钥匙保管(以防外出旅游或房屋空置后,水,火,气的灾害发生)等等。
二、用户来源单一
在大城市中,用户基本上是国家机关、重点单位、重要部门,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司等等。 绝大多数的居民家庭用户并没有参加进来,(浙江义乌等地区的别墅型居住家庭参加积极),而国外家庭用户占的比例数远远大于我国。例如,日本西科姆东京区域报警中心16万多用户中就有8.5万户是居民用户。根椐美国NBFAA(全国防盗防火报警协会)提供的数据美国也有50%左右的家庭已经安装了电子防盗产品。而上海目前总共入网用户数不到6万户,其中家庭有户占有比例极小。必须借助《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东风,建立各类报警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居民用户,普及并推广居家报警服务,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三、健全监督机制
许多省市制定了地方标准,对重点单位、重要部门等制定了强制性安装区域联网报警的要求。有些单位为了工程项目能验收通过,申请安装了联网报警,交了几个月服务费后就不再交了,报警器形同虚设。随着条例的出台,各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督机制,对于强制执行的标准,必须要有制度来保证。对某些投机取巧的单位加以处罚。
四、智能小区家防标准改进
现行智能化小区的住户报警标准的写法(含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有可能阻碍了小区住户报警运营的市场化运作。 居民小区中强制安装的家防系统有90%以上处于长年不设防或停用状态,造成了极大的浪费。由于不是市场化运作,物业对家中失窃不负有赔偿等法律责任。现今发生在居民家庭中的偷盗、刑事案件不断增多,如何吸纳这些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已安装了家防系统的用户加入到报警运营服务中来,这是一个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出台后在报警运营服务行业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必须修改现有的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智能小区安防技术规范,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标准中的家防标准,以及小区物业管理中对家防的管理办法和要求。要“放水养鱼”,把千百万家庭用户引入报警运营服务市场,这才会加速中国报警服务业的春天的到来。
五、预处警和处警服务模式建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出台为相关企业进入报警运营服务行业提供了法律保障,若要使更多的安防企业进入该行业并能够生存,则处警运营服务是阻碍这个行业大发展的最大瓶颈。 当报警中心接到警情时,出警(处警)指令发给谁,由谁来出警,绝大部分地区都是由派出所民警来出警,即由公安部门来出警,并且是“有警必出,有警必处”。 条例出台后,现有保安公司和公安部门脱钩,处警之事必须由保安公司自己来承担,按照条例规定保安公司的“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等待公安民警的到来。 所以新成立的保安公司的报警运营服务如何协调好与公安部门在出警问题上的关系,必须要有相适应的措施保障。 离开由派出所出警的模式,8分钟到现场等在大的区域范围内就很难做到。 例如上海只能在中心城区内实施,在大范围内则人力 、财力、物力上花费巨大,不适宜市场商业化运作。 所以必须整合有资质的各种保安公司,物业公司的保安网点,以及各地区联防队网点,进行合作,考核并配置处警装备。确定各方面的利益,明确处警(预处警)的收费标准,把报警运营服务和处警服务结合起来进行统筹,再制定相关的保安服务行业标准,并和保险等理赔机制相结合,或者成立相应的处警运营服务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 而不至于每家报警运营服务公司都成立处警队伍,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 有时根本不能实施有效处警,对广大的用户来说是不负责任,也影响报警运营服务的发展。
六、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目前的报警运营服务规模都比较小,就拿上海来说,上海保安服务公司经营着全国最大的区域报警网络,用户数约有4.6万余个,但是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报警联网大中心,这些用户分布在全市近30个小中心中,中心各自独立运行,各区县保安公司及专业保安公司各自接警,资源和人力重复浪费,单单各分接警中心的管理人员就要240多人。 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出台后,再不进行整合,很容易被分化并购。 并且从中心成立至今只有电话语言(PSTN)接警的单一服务模式,缺少多元化的报警服务,收费标准也较单一,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弱。 今后报警运营服务商之间会产生激烈的市场竞争,在竞争的同时会发生优胜劣汰和实力上的并购,会产生在全国范围内的大报警运营服务商。 部分报警中心会升级至跨地区跨省市的大报警运营中心,并进行规模化运作。 象现在电信行业一样会产生大集团报警运营服务商。
另外,电信行业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抢占报警运营服务市场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现在的区域报警服务市场或有可能被电信占领或并购,因为电信的运营成本最低。 其他报警运营服务商只能在夹缝中求得生存,或发展自己的特色报警运营服务。
七、新一代报警运营设备
报警运营服务商必须能提供各种服务,简单的电话报警服务已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必须提供无线、短信、智能图像分析处理、各种报警联动、视频图像复核,对讲喊话等技术手段,实行套餐式、菜单式服务,供用户选择。 这就需要设计生产新的设备来适应各种需求。 包括小区五大系统中的家防系统必须与区域报警系统兼容。(现有的设备绝大部分将不合符使用标准和要求,阻碍报警运营服务向跨区域化发展)。要实行以上目标,必须要有新的国家标准,好在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委员会(SAC/TC100)已经公布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列标准》,共18项标准中的14个标准,必须加快另外4个标准的公布和实施,这将给报警运营服务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出台,不能简单地讲中国报警服务业的春天即将来临,而仅是坚冰已经打破。 保安服务的传统管理模式,不可能一夜之间改变,必须经过一场暴风雨般的洗礼,我们期待着春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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