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些二三十年代的家用电器,比如电冰箱什么的,到了21世纪还能使用,一度被传为佳话。小的时候,有款热水器号称是美国进口,然后广告就是“我们的热水器是半个世纪之前我爹妈买的,现在我都有孩子了还在用它”,然后举着孩子一边洗澡一边说:“你也要洗半个世纪?”
不过,厂商很显然并不建议你这样坚持使用老机器,因为如果所有的人都坚持“够用就好”的观点,更新换代周期大大拉长,那工厂就没活干了。举个例子,微软的Office办公套件,基本上有些人只需要十年前的2007或者是十五年前的2003就够用了。现在已经到2016版的Office并不能让人感觉到跟以前有什么根本区别。
我自己之前也写过一篇文章《软件应不应该升级到最新版》,指出有些到最新版的升级,是为了联网,连接云服务,加入更多的广告,以及需要付费购买的功能,促进免费用户到付费的转换。除了一些生来就直接在云端的服务比如印象笔记之外,其他的有些软件的功能,在之前的版本中可以单机运行,之后却必须联机才能享受。
所以,就像食品的保质期和家电的保修期一样,软件其实也有“建议使用期限”,这被软件厂商称为“停止技术支持”的期限。微软最著名的一代操作系统――Windows XP从发售到停止技术支持,一共用了13年漫长的时光。但即便如此,现在它依然占领着10%左右的市场份额。也正因为如此,之前我曾经预计微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现金牛Windows和Office变成服务。
现在我早就被打脸:微软推出了Office 365的订阅制度,同时对于企业用户的Windows授权也增加了按年的方式。对于主要服务企业用户的厂商来说(比如微软和Adobe),上云虽然是一项减少短期盈利,使公司遭受一定挫折的任务,但是在长期看来却能够挽救整个公司,因为他们所售卖的是按照时间计算的授权。人们花跟以前同样的钱,购买的不是“终生有效”的单一版本软件,而只是在一段时间之内有效的授权。过一段时间之后,它的所有权就不属于你。
“硬件即服务”和“租赁”的区别
如果我们定义SaaS为一种特殊的“租赁”软件授权形式的话,那么我们也可以相应地说,在Netflix刚刚建立起来的世纪之交,那些租录像带和DVD的行为,不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影片即服务”(大概是……MaaS)吗?但是,好像歪果仁同我们一样懂得语言艺术。如果直接说是租赁,肯定会让人觉得自己原本是用买的,现在改租的,不划算;而使用XaaS的名词则更容易让决策者们心花怒放,觉得自己赶上了时代潮流。
不开玩笑。实际上SaaS或者随便什么“XX即服务”(XaaS)的说法,确实跟单纯的租赁相比有更进一步的不同。就在上月,微软借鉴“软件即服务”的模式推出了“Surface即服务”项目,小企业可以在不必花费太多前期成本的情况下用上Surface。获得授权的第三方可以提供Surface并搭配以微软的Azure云计算服务、Office 365、Windows 10,以及其他第三方厂商的软件。
如果我们说的是购买服务,那么我们想得到的是一个整体打包的结果,就是创造一个办公环境,而租赁机器只解决了单一的硬件问题,还需要单独购买软件,自行安装,还要单独购买维护服务等等。而“Surface即服务”则是对所有这些行为的一次性打包,使得企业只要交钱就可以了。
再举个例子。随着物联网的发展,装修肯定也会想办法采用智能家居的设备。然而智能家居跟家庭装修是紧密嵌入的,它的更新换代将是比软件升级、换电脑换手机更大的问题,因为置换更困难,还要拆墙什么的。已经嵌入房屋装修当中的设备如果10年20年都不更换,消费者没有动力购置新的设备,必然会更极端地导致智能家居生产线的萎缩。
很显然,家电厂商也将从单纯的一次性销售家电,转为售卖家电所代表的特定服务项目。比如,售卖的不是冰箱,而是给食物冷冻冷藏的服务,这就是“冰箱即服务”;售卖的不是洗碗机,而是保证你家碗可以洗干净的服务,这就是“洗碗机即服务”。
跟单纯的租赁冰箱、洗衣机相比,“家电即服务”可以根据物联网传感器等设备,智能且无缝地确定必要的维护时间,并制定你家的设备(不论因什么原因)罢工期间的备用措施。这样,家电就可以在你交足月租的前提下永远保持在最佳状态。传说中的“保修期”,恐怕也就要成为历史了。
“硬件即服务”引发的物权观念转变
尽管上面拿“家电即服务”举例子,但实际上其前身也就是传统家电租赁,在中国同样是没发展多久的新鲜事物。第三方家电租赁平台现在同样是使用APP,使用方法跟网购差不多。在选定要租赁的电器后,商品就会放到“租袋”里去,用户只要下单、填好收货地址、支付押金后便可以收取商品。不仅是空调、洗衣机、冰箱等常用电器,复印机、健身器材等也受到欢迎。
据媒体报道,有做家电租赁的商户,原本做二手空调买卖生意不好,就改作出租,没想到很受欢迎。“因为家电租赁的售后服务和正常购买差不多,不少短租客在使用后觉得不错,就会跟我们协商补差价买下所租用的空调。”
不过,这种样式的租赁毕竟没有改变物品的所有权――也就是所有权仍在出租方手中。而所谓“硬件即服务”提供的硬件商品,则确确实实是用户自己购买的。用户可以对自己的硬件做一定的个性化修改和调整,在上面涂涂画画什么的。对于SaaS当中买的固定期限的服务,其所有权也毫无疑问属于购买者。
对于SaaS中商品的物权界定,实际上还没有完全清晰的法律基础。具体到有形的,难以复制和分割的硬件上,则暂时只能按照租赁来计算。不过未来一定会有更好的方式,表示HaaS的所有权――在这种方式下,硬件在服务购买期之内使用,一旦停止技术支持,旧“版本”硬件即交给公司回收,更换为“新版”硬件。但在这段时间,你所付出的价钱,依然是用来“购买”这套机器,所有权依然属于你自己。
如果要成功地在实体的,也就是“原子”的角度,复制数字化商品,也就是“比特”形式的XaaS方式,那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实现智能硬件的更大规模量产,进一步压低成本,让他们在服务到期之后,不会舍不得归还自有的旧版硬件来升级换代。
在未来,所谓“共享经济”的进一步普及,实际上呼唤着人们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对待自己购买的物品。比如,就算你花大价钱装修了自己的汽车,为了让它在自己工作时间能自动驾驶出去接客,你也得舍得让陌生人借用,反正刮蹭坏了,“汽车即服务”的提供商――也许是特斯拉或者Uber的任何一方――会还你一辆一模一样的新车。
诸如“传家宝”这样,以结实耐用的物品寄托人类情感的方式,在手机普及以后似乎就失灵了。因为就算手机再意义重大,它落后于时代也会变成没用的东西,只能收进橱柜了事。而一件爱人织的毛衣,过多少年依然是一件有用的毛衣。一旦新时代的人们有越来越多的身边物品,都不再具有长期保存的价值,换句话说其“保质期”越来越短,那么,上面所说的“硬件即服务”,甚至“万物即服务”的时代,也就真的在敲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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