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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认定三大“人祸”导致事故
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所属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职不力,致使为甬温线温州南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
铁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致使其上道使用。雷击导致列控中心设备和轨道电路发生故障,错误地控制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
上海铁路局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履职,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铁道部信息发布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
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存在处置不当、信息发布不及时、对社会关切回应不准确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会议同意事故调查组给予铁道部、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上海铁路局等单位54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理意见。
司法机关正查相关责任人是否涉嫌犯罪
对于相关责任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会议决定,责成铁道部和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会议决定,责成国务院国资委对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依法进行整顿,重新组建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列控所。
■ 追责
国务院近日批复了“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副部长陆东福、总工程师何华武、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等54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通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马骋,鉴于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
刘志军 擅自提速压缩工期
刘志军 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
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另案处理。
●刘志军工作严重失职,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批准擅自将甬温铁路项目批复的设计标准由200公里/小时提高到250公里/小时;
●片面追求铁路工程建设速度而忽视安全管理,盲目确定开通时间,压缩建设工期,致使甬温铁路的质量安全检测、验收、评定、评估等工作中产生一系列违规操作和不规范行为;
●决定设立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但未建立相应工作制度,造成集成办与运输局客专技术部、基础部职能不清、职责交叉,削弱了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职能;
●没有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信号新产品、新设备技术审查和上道使用的规章制度,导致仅经过技术预审查、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上道使用。
张曙光 领导不力严重失职
张曙光 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原局长
2006年至2007年兼任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负责技术系统集成工作,严重失职,另案处理。
●张曙光对系统集成办公室和运输局工作领导不力,未组织制定系统集成办公室和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相关工作制度;
●对合宁、合武线列控设备的招标投标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两线列控设备通信接口不统一;
●签发合宁铁路列控系统集成方案研讨会会议纪要后,没有督促跟踪合肥站列控中心设备设计比选工作;
●对通号设计院将合肥站列控中心设备改型的违规行为失察;
●对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基础部推动和参加技术预审查,并会签同意没有经过现场测试和试用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在合宁、合武线上道使用的违规行为失察;
●违规同意合武线全线使用仅经过技术预审查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
●对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审查同意甬温铁路招标采购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的问题失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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