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部门最新的火灾统计显示:进入2004年以来,北京市每天都有机动车火灾事故发生,仅2月份上半月本市就发生汽车火灾42起,平均每天2.8起,发生最多一天为6起。
汽车自燃:上半月每天2.8起
根据消防部门的统计,去年全市共发生机动车火灾744起,死1人,伤7人,直接财产损失3699819元,分别占全年火灾起数的14.2%、死亡人数的2.4%、 受伤人数的16.7%、财产损失的36.9%。与2002年相比,除直接财产损失减少402594元,下降9.8%外,火灾次数增加221起,上升42.3%,死亡人数净增1人,受伤人数增加2人,上升40%。
今年1月份,机动车火灾8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机动车火灾增加36起,上升70.6%%。 根据消防部门的最新统计,今年2月份仅上半月,本市就发生汽车火灾42起,平均每天2.8起,最多的时候一天发生6起。
起火原因:大多由电线短路引起
消防部门对我市机动车火灾发生情况进行了分析:在这些自燃事件中 小轿车火灾居多,占40%以上;私家车火灾居多,占55%左右;汽车行驶状态下发生火灾居多,占70%左右;火灾原因则以电线短路居多,在60%以上。
据消防部门统计,从今年1月1日零时至15日12时,全市共发生机动车火灾46起。经调查,发生的机动车火灾中,电线短路为主要起火原因。
例如:1月10日西城区连续发生的两起机动车火灾都是电气线路短路引起的。10日凌晨2点34分,古楼西大街101号门前的一辆银灰色富康车起火,由于发现及时,仅发动机附件被烧毁,造成2400元的经济损失,经消防部门火灾调查确认,起火原因为电线短路引起。 当晚6点40分,西城区德胜门由东向西主路上一辆行驶中的白色桑塔纳轿车起火,并烧毁。起火原因也是因该车发动机附近的一根电线发生短路引起。
有关专家分析说,由于发动机工作状态下温度较高,其附近电线的外表绝缘皮容易老化脱落,造成隐患。所以,做好机动车的日常检查,防止电气线路故障或接触不良非常必要,这是预防机动车火灾最重要的手段。
专家支招:如何检查车辆着火隐患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司机不会考虑自己的爱车会发生自燃。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刘先生说:“我开的是新车,新车一般不会发生自燃,所以根本没考虑过自燃的事儿。”而另一位私车车主赵女士则明确表示:“我只有在上保险的时候才会想起汽车自燃,所以就上了自燃险,这样心里会踏实点。”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不管是新车还是旧车,作为一名司机,除了对车辆做到及时的检查与保养外,还要掌握一些自燃的防范与扑救知识。在此,专家教您几招:
一、日常车检不能省
做好机动车的日常检查,防止电气线路故障或接触不良,以及漏油、漏气等现象的发生,是从根本上防止汽车火灾发生最简单有效的手段。如果不具备一定的电气和油路常识,应根据车况定期到修理厂进行检修。此外,出现有胶皮糊味或冒烟等异常现象更不能大意。
二、违章操作不可取
由于现在的新司机较多,大都又不懂机械常识,车辆违章操作火灾有所抬头,特别是外地司机和临时聘用的司机只顾多拉快跑、多赚钱,对车辆的小毛病不及时维修,甚至违章操作。那么,行车过程中一旦出现故障怎么办?应尽量靠边停车,等待专业救援,切忌自己动手操作。
三、危险物品不能留
说到危险物品,人们想到的往往只有大型油罐车,殊不知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打火机、香水、摩丝等也是构成汽车火灾的危险品。如将这些物品放在车内容易被太阳光线聚焦的部位,也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在锁车的同时应检视车厢内,不要留下这些危险物品。此外,普通车辆应尽量不载放汽油、柴油等危险油品。
四、灭火器具不可少
很多人的车上没有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或配备了也不定期更换,而大多数人更没有使用过灭火器,这些都为火灾的乘虚而入留下了机会,是不可行的。每位司机朋友都应熟悉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免发生意外时束手无策。
五、一旦起火不要慌
根据消防专业人员的介绍,不少汽车火灾是可以在初期扑灭的,但往往因当事人心理紧张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火灾发生后,最重要的是生命安全,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报警,并应尽量利用车载灭火器或其他灭火条件作初期扑救。切忌惊慌失措,任火魔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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