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为加强珠宝首饰经营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北京朝阳警方于12月6日至12日对全区珠宝首饰独立门店和商场、商城、超市内的珠宝首饰专柜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检查。10日10时,朝阳警方对贵友大厦珠宝首饰柜台进行了安全检查。
此次安全检查对珠宝首饰经营场所提出了新要求:除按照经营面积配备相应数量的保安巡逻外,商家还应在珠宝首饰经营区周边主要出入口、电梯口配备值守力量,一旦发案,能够第一时间报案、第一时间围堵;销售人员必须有1人佩戴红袖标等明显标志。
2012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市商委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出台了《北京市金银珠宝经营场所治安保卫工作规范》,要求珠宝首饰专柜应在营业柜台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商场、超市等提供经营场所的单位中控室连接。视频监控系统应当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等作为图像记录设备,进行24小时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此外,珠宝首饰专柜应在营业柜台内安装与商场、超市等提供经营场所的单位中控室连接的紧急报警装置,一旦触发应能立即发出报警信号。珠宝首饰经营场所还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对非营业时间出入经营场所及专用库房等重要部位的行为进行全方位探测报警;同时,珠宝首饰柜台还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防砸复合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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