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然而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遵守着法规。
以福建省泉州市为例,一些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为了招揽生意,对专门设置的“禁止停车”标志熟视无睹,经常盘踞在车站、医院及进出城路口,占用道路资源。走访时,在泉州第一医院门口看见一辆的士“趴窝”候客超过5分钟,阻碍了其他社会车辆通行,也影响救护车进入医院,挤占生命通道。在儿童医院门口,违停现象尤其严重,高峰时段通过高清探头可以查证的车辆就有十多辆,停放时间都超过5分钟,其中一半以上的出租车待客牌显示“空车”。
按照规定,福建省对违停的处罚仅设定了驾驶人不在现场及在现场但拒绝驶离两种情形,于是部分违停驾驶人与路面执勤民警“躲猫猫”,执法人员来了就驶离,执法人员走了又返回,造成路面管理效果不佳。然而由于警力有限,民警无法对所有重点路段进行长时间盯守,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市交巡警支队启用了高清电子警察。
整治效果明显 电子警察功不可没
长期以来,在中心市区汽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门口,出租车违停、非法营运车辆“趴窝”待客现象屡见不鲜,成为城市交通秩序的顽疾。从11月10日起,福建省泉州市交巡警支队启用高清监控探头抓拍出租车违停现象,整治效果明显。据民警介绍,之前抓拍日均100多起,现在仅为20多起。
此前儿童医院门口出租车“趴窝”现象严重(监控视频截图)
通过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高清监控探头的视频画面看到,中心市区新车站、客运中心站及部分医院门口,以前出现在大门口的出租车“趴窝”现象不见了,许多车辆都按规定做到即停即走。记者注意到,在客运中心站门口,几辆出租车停车等候乘客搬出后车厢的行李,由于担心被监控抓拍,司机赶紧下车帮忙,以减少停留时间。
如今,门口少见违停车辆。(监控视频截图)
民警表示,经过近阶段的整治,车站、医院门口的违停车辆变少,以前每天被抓拍的违停车辆有100多辆,现在每天仅为20多辆。按照规定,“趴窝”车辆将按“违反禁令标志”,被处罚款150元、扣3分。
车主应辨别车位 规范停车
对于如何规范停车,民警提醒,一是驾驶员要尽量选择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停车,这是最省心、最安全的停车方式;二是避开停车位紧张的路段,如老城区鲤城区,其路面临时停车位较少;三是在路面临时停车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停车位。正规的路面临时停车位用白色的热熔标线涂料施划,宽度为2.2米―2.5米,长度为5.5米―6米,一般设有蓝底白“P”字的停车场标志和收费标志牌,有专人看护收费。而路面上的山寨停车位一般是用黄色(也有白色)的普通油漆涂划,尺寸不规范,标线模糊不清,或占用盲道,或影响车辆及行人的通行。这类停车位千万不要去停,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四是停放要规范,要按顺行方向或交通标识指示的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五是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人行道等处不得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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