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明确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办案安全防范力度,提高检察干警办案安全防范意识,广东茂名电白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三个措施,强调执法办案安全,保障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执法办案安全教育,增强检察干警防范意识。每年年初由检察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办案安全规章纪律,加强安全防范教育。侦查部门在办案中注重研究制订侦查方案,要求侦查人员严格办案程序,做到依法办案、依法办事。安排法警参加办案安全防范培训,主动应对意外事故。技术部门加强专业技能学习和培训,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办案安全。
加快硬件设施建设,提升安全防范水平。为加大办案工作区建设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在办公大楼内完善办案工作区,启动办案工作区侦查指挥系统、监控系统等升级改造,实现办案区硬件、软件双达标,为办案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此外,投入4万多元在大院内加装数字高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投入4万多元更新围墙报警系统为电子光栅,杜绝职务犯罪嫌疑人逃脱串供;投入10多万元更新相机、摄像机等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不断完善办案证据;投入7万多元在一楼大堂建设门禁一卡通管理系统项目、防盗网安装及考勤机升级,实现了办案办公区分离,保障检察干警人身安全。
严格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在办案的过程中,侦查部门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预案和风险评估制度,坚持做到案案有预案、案案做评估,认真总结,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建立讯问犯罪嫌疑人检查制度,通过身体状况和安全物品等检查,坚决排除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登记和监督制度,把安全防范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建立完善监视居住点,实行看审分离。健全配合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抓安全防范。强化检警协作,推行检警一体化办案模式,自侦部门一上案,法警大队积极配合,全力参与初查、搜查、执行等程序,协作执行拘留、逮捕,全程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与公安职能部门的协作,加强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研究制订办理案件安全方案,保障办案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等环节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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