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日从江苏扬州市交通部门获悉,江都区将严格货车市场准入和审验,货运车辆必须在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江都区运管部门将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进一步规范定期检验和《道路运输证》配发、审验工作。已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必须于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公共平台”。逾期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各地运管机构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自今年1月1日起,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有效期一律定为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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