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民议会(议会下院)5日投票通过新情报工作法案,对情报机关监控给予更多授权。
国民议会当天投票结果是438票赞成,86票反对,42票弃权,法国参议院(议会上院)月底将对法案进行审议和辩论。
法案确定了情报机关的职责,包括预防恐怖主义和打击经济间谍活动,经审批后允许对个人电子邮件和电话通话进行拦截监控,必要时可对嫌疑人及其车辆和居所进行监视等。为此,法国将成立独立行政机构“情报技术监控全国委员会”,负责审批情报部门使用技术手段实施监控的行为。
委员会组成人员为6名最高行政法院和最高法院法官、3名国民议会议员、3名参议员和1名技术专家。除非出现紧急情况,监控行为将由委员会审批。
法国总理瓦尔斯对法案通过表示欢迎,认为法案保护了法国人的自由,也规范了情报机构的工作,在反恐、打击犯罪和经济间谍活动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希望夏天前法案能最终通过并实施。
法案其中一项条款规定,情报部门可以要求网络运营和服务商配合,实时截取恐怖嫌疑人的上网信息,以侦查其是否正在准备发动恐怖袭击。法国一些政治家和专业人士认为该条款扩大了监控范围,易遭滥用。
武装分子年初袭击《沙尔利周刊》杂志社巴黎总部,造成12人死亡,此后法国又发生数起袭击事件。事后瓦尔斯承认政府情报工作存在严重漏洞,未能阻止恐怖袭击发生,承诺将尽快出台加强情报工作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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