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智能交通 完善交通设施
优化智能交通管理。漳州市加大公安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应用力度,将适时启动漳州市公安智能交通指挥系统二期建设,强化交通信息采集、分析和研判,推行信息主导实战的警务模式,实施扁平化指挥,提高交通指挥、调度、控制、疏导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
规范完善交通设施。交警部门全面排查市区城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缺损,限速、限停、限行、限时设置不规范、不连续、不清晰以及灯控设置不合理、配时不科学等突出问题;排查、修剪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以及影响交通视线的绿化树。规范设置施划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设施,实现引导规范通行有序。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科学优化布局公共交通线网,优化线路、站点,延伸公共交通服务进社区,逐步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准点率、运行车速和运输能力,提高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强化公共交通场站、枢纽、智能调度及监控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减少公共交通车辆占路停车现象,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
优化交通组织 完善道路网络
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漳州市开展城市交通基础调研,掌握市区城区道路状况、出行结构、交通设施等情况;组织专家团队,深入论证、系统分析交通乱象及拥堵原因,制定完善城区交通组织规划,优化重点区域及路段路口的交通组织;推动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等突出问题,规范行车秩序,提升通行效率。
优化完善道路网络。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快速道路网络,完善主次干道网,改善进出城和过境交通,合理渠化路口,加大支路、街坊路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和瓶颈路段,发挥微循环作用。广泛利用支路、胡同小巷、社区道路发展慢行交通网络,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挤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规划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体系,建设行人过街设施、步行、自行车示范区并逐步推广,引导短距离的交通向非机动车和步行转变。
提高停车管理水平。研究完善停车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漳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加快立体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的建设,规范停车秩序,全面清理停车场所挪用、占用现象,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开展违法整治 形成长效机制
强力整治交通乱象。严查小车变道“加塞”、违停,摩托车、电动车逆向行驶、随意掉头横穿,电动三轮车无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准驾不符、违法载人载物,行人“中国式过马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全面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和当事人、车辆、单位,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中国式过马路”等交通陋习,营造安全出行、文明礼让的城市交通新风尚。
健全整治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等方式,加大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电动车、摩托车管理,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一经查获坚决强制报废处理,对非市区牌照摩托车“闯禁区”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电动三轮车的监管;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治理,禁止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路沿石以上违法停车、无序停车的管理整治工作。
深化预防宣传 提示出行安全
充分发挥阵地作用。漳州市将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多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免费公益宣传。交警部门将继续丰富四个新兴交通安全宣传阵地的宣传内容,提高群众关注度。
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深化基层道安“六个一批”创建,大力推广漳州市先期树立的交通安全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对职工、居民、学生的交通安全宣教,实现各行政村有广播、有宣传栏、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帐的“五有”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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