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多地出现电梯伤人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仅7月以来,全国发生多起“电梯吃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2014年,我国电梯产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但同时“电梯困人”等故障在各地时有发生。2014年,广州市、南京市、杭州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平均每天分别解救40人、28人、19人。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新电梯比较多,基本都是2003年以后增加的,但若不注重维修、保养等问题,老化的时间会更快,“未老先衰”,未来电梯风险会越来越大。
多地频发“电梯吃人”事件拷问公共安全
7月10日,在广东广州一娱乐场所,一名53岁男子在去上厕所时推开了电梯旁的一扇小门,结果坠入电梯井。第二天被发现时已没有生命迹象。
7月15日,辽宁沈阳华阳国际大厦的电梯由27层向1层运行过程中发生滑落。事发后,12名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7月26日,湖北荆州安良百货商场六楼至七楼之间的自动扶梯突然发生事故,造成一名31岁的女士不幸身亡。
7月27日,广西梧州太阳广场内,一名1岁男童的左臂卷入自动扶梯致残。发生在各地的多起电梯“吃人事件”,拷问着公共安全。
在湖北荆州电梯事故中,记者从现场监控视频看到,被害人向柳娟带着儿子乘自动电梯上楼,来到最顶层时,电梯与楼面之间的盖板随着向女士踏上忽然出现翻转,向柳娟被卷入缝隙之中。危急时刻,她奋力将儿子托举出,孩子并未受伤。
27日晚,荆州市安监局局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陈观鑫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其实事发前5分钟,商场工作人员就已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向柳娟的堂妹柯丽君告诉记者,当时六楼通往七楼的电扶梯口处,既没有“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也没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目前,荆州市已经成立了专项调查组,正在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调查组的组成单位包括安监、公安、质监等多个部门。调查初步分析认为,自动扶梯的前沿板与紧邻的盖板之间连接松动,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导致松动的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但已认定该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事故时有发生,维护管理问题多多
记者采访了解到,荆州事故电梯的制造单位是江苏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安装单位、维修保养单位均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检验机构是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期为2015年3月16日。
28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荆州自动扶梯事故发生后,湖北省质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暂停使用申龙公司制造的自动扶梯,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会同制造、维保单位对上述在用电梯进行全面自查,排查情况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待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尽管申龙公司的官方网站上,称其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出口海外,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明星企业等一系列荣誉,但在媒体报道的电梯事故中,申龙公司的名字多次出现。目前,湖北、广西的电梯事故原因尚在调查当中。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电梯事故原因比较复杂,有可能是设备本身有质量问题,但也可能是维保的问题。
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电梯总量已达360万台,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电梯安全事故却时有发生。其中,维护保养和管理的问题多多。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全国共发生49起电梯事故,37人死亡,其中18人是电梯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余为电梯乘客。
梳理事故原因发现,当中21起事故是违规使用造成的,比如违规使用三角钥匙;由于儿童监护不力,但电梯是正常运行的;还有就是违规救援,乘客要在箱体里等待救援,但乘客自救,违规扒开轿厢;由于设备本身造成的事故8起,集中在制动器、扶梯驱动链条发生失效等。就像人的生命,得不到好的维护保养,如同雪上加霜,容易加速电梯老化。
广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处长杨延晖说,当前,电梯维护保养属于完全市场化竞争的行业,现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偏重于对电梯制造、维保单位进行事前资质管理,但对日常工作并没有考核机制,部分维保单位通过降低服务质量,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导致“质次价低”的维保公司充斥市场,形成“劣胜优汰”的外部效应现象。一些物业公司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倾向于选择价格更低的维保公司,对电梯维保缺乏监督动力。
此外,维护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也有待加强。荆州电梯事故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有三名工作人员在电梯的顶部踏板附近。发现向柳娟被卷入电梯后,有工作人员试图将她拉出,但未能成功。向柳娟的姑姑张静说,“这说明商场里没有应急预案,当时应该先按电梯开关,及时把电梯停了。那样很可能只是受伤,不会有生命危险。”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本该是一场可以避免的伤害,首先,工作人员已经提前5分钟发现了问题;其次,每个手扶电梯的下方都设有红色的紧急停止按钮,倘若商场工作人员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及时按下紧急停止按钮,也许被害人不必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破解“分段”运营难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电梯运营是“分段式”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维修、维保、检验权)和具体使用者涉及多个主体,往往造成安全责任链条不明晰。一旦发生电梯伤人事故,围绕谁来赔付伤者的医疗费,物业、开发商及维保公司便会陷入互相扯皮、卸责的困境。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针对电梯里发生的人员伤害,可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制,由保险公司垫付赔偿,然后向责任方追偿。另外,为改变维保低价竞争的现状,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以市场手段推动制造企业向服务业发展,转为“原厂维保”,提倡维保企业连锁化发展;设立首负责任人,要建立清晰的责任链条。
广东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将电梯维保工作纳入电梯制造单位售后服务范畴,鼓励和提倡电梯制造单位直接从事或者通过授权和委托其他维保公司对其产品进行维保,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维保体系。同时严格监督非生产企业的委托维保行为,将维保不到位的企业、生产厂家纳入“质量诚信黑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称,未来将加快在全国推广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一旦乘客困梯,在拨打物业、维保企业电话无果的情况,可以拨打公共服务号96333,由平台工作人员指挥就近的联合救援站实施救援。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转载请注明出处。若需了解详细的安防行业方案,或有其它建议反馈,欢迎联系我们。